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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校
我校免除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子女入学费用
时间:2013年09月05日信息来源:不详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新闻网讯:雁塔九月,又一批莘莘学子走入楚雄师院,开始他们的大学求学之路。在2013年8月31日报到入学的新生中,有一位来自楚雄市的新同学,学校党委研究同意为其入学提供优抚。他就是楚雄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王家彬的儿子,被我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录取的王明。

对此,我们做了采访:

王明有些激动地说:非常感谢学校对我的优抚和照顾,因为父亲的见义勇为行为,学校为我免除了学杂费、住宿费,将来还可以享受助学金。我也非常敬佩父亲的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我将把父亲的这种精神延续下去并付诸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

王明同学的老师说:“学校对王明的优抚是对王家彬见义勇为的回报,同时也是对社会好人好事的回馈,希望更多的人,特别是在校大学生积极弘扬传统美德,讲文明,树新风,争做好人,多做好事。多关心、多关爱周围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很多同学也都觉得学校对英雄之子王明的优抚是很有价值的“他会让我们感受到这个社会并不是冷漠的,做了好事也是会得到回报的。”还有的同学说:“当代见义勇为的行为越来越少,希望大家都推崇这种精神,让更多的人都加入到好人好事的行列当中来。”

见义勇为是人类社会的高尚义举,是时代正气之歌的传颂。出租车司机王家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对这一点做了完美的诠释。他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的利益,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

作为“全国文明单位”的楚雄师院,自身就有着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的优良传统,在1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校内涌现出一批如:见义勇为的符正云、庞金文、王光龙、黑焱恒;无私奉献为香港同胞无偿捐献造血肝细胞的冷吉柳;拾金不昧的朱幸平、甘静、杨海凤等好人好事。学校在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的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一政策的落实,在师生中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推进优良校风的形成和校园文明建设,为引领和推动楚雄文明风尚的进步,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

对于当代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以见义勇为英雄王家彬为榜样,积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建设精神文明,杜绝不良行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关注生活,关爱他人,做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领跑者。

 

附:王家彬见义勇为材料

王家彬是楚雄的一名出租车司机,2012年6月12日,王家彬驾驶出租车行驶至楚雄市灵秀路口时,发现两名男子驾驶着摩托车抢夺一名女子的挎包后逃跑。王家彬在报警的同时,驾驶出租车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追堵,并和民警一起,将两名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为此,中共楚雄市委、市政府授予王家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楚雄州人民政府授予王家彬“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陈文清

本网记者:邵建葵

学生记者:张馨予 余冬梅

 
(作者:佚名编辑:楚雄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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