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的工作人员积极向大家展示宣传画册,相关法律条文等,还为同学们提供了反馈意见的意见簿,更好的吸引了同学们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宣传活动中,同学们踊跃在宣传条幅上签名,表明了拒绝假冒伪劣产品,监督经营者,履行消费者责任的决心,维护自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初夏时节的春城昆明,万木向荣、生机勃发,昆明冶专校园里喜庆热烈,嘉宾云集、满园增辉。6月25日上午,由教育部......
云中讯(通讯员李正良黄铮)7月8日上午8:00许,校党委副书记王翠岗率学工部、人文与管理学院负责同志前往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