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云南省第十八次(2014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已开始。本奖项由云南省人民政府设立。获奖成果作者将由省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和动员,组织老师按照学校的时间要求积极申报。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奖项申报范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凡属我省作者在国内外报刊、出版社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科研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教材、译著以及与上述形式相关的非文艺创作类学术理论性音像制品文字版本)可以申报评奖。外文发表的成果在申报时须提交中译文本;
2. 申报数量: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评奖不得申报参评:
(1)纳入国家、省级出版项目的再版成果;
(2)已获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的成果;
(3)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
(5)近两年(第十六次、第十七次)连续申报并已获二等奖以上者;
(6)论文集不能作为个人著作申报评奖(其中的单篇论文可以作为个人论文申报评奖)。
4. 评奖采用网上在线申报。申报者完成在线申报后,请勿使用在线打印功能,直接下载“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和“申报者信息表”填写打印。
报送的材料:须将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连同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四份)、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一式四份)、申报者信息表(一式二份,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办理)报送科研处;
参考佐证材料将作为评奖的重要依据之一,请申报者尽量提供。
5. 所有申报材料不论是否获奖一律不退还;
6. 有关申报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材料,请登陆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www.ynskl.org.cn)和学校主页、科研网、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203.194.6)查阅、下载;
7. 我校受理申报的时间:2014年10月23日前;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5023667,联系地址:博远楼417室。
科研处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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