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消费者,今天是您一年一度的节日,您了解、行使过您的权益吗?
从1983年起,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每年的3月15日,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
今晚,央视“第26届3·15晚会”的主题为“共筑消费新生态”。然而,“消费”和“生态”这两个关键词,是值得我们所有人深思的问题。
据悉,2015年,我国居民境外消费达到1.5万亿元人民币,涵盖了从奢侈品到日常生活用品的众多商品。由此,反映出了我国目前的消费现状是:国人对国内消费环境的信心不足。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深入渗透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旧的消费生态正在发生变化,在新的消费生态中,生产者、监管者、消费者三者的关系更为复杂。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会觉得:消费者的权益离我们很远,却又很近。觉得很远,是因为我们从未接触过消费者的权益,我们以为:自己仅仅是一个购买者,未曾参与过维护自己权益的活动;觉得很近,是因为我们本身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消费者——我们每天的吃饭、购物都是消费,而网上购物更是我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当然,我们不可能总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我们都需要保护。我们所遇到的问题,也远不止“3·15晚会”上所曝光的那一点点。建立新的消费生态,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和努力,这样,才能真正让我们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大学生记者团
王凌霄鹏/文
卢辰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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