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云教高〔2014〕18 号)精神,我院申请进行2014年高职对口中职招生,为做好2014年对口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学校名称: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国标院校代码:12825云南省院校代码:5332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 制:三年学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海源校区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学费标准学费为8000元/年,住宿费为800—1200元/年。三、报考条件(一)具有云南省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二)考生热爱报考专业,与考生现在中职学校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有一定相关技能。四、报名方式(一)报名时间:3月24日至3月30日。(二) 报名办法: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网上报名,报名时科类应选择“三校生”, 类别应选择“对口招生类”。完成报名后考生要到指定的高考报名点进行确认。(三) 填报志愿考生在“普通高考”业务子菜单“普高志愿填报”下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2日至4日。网上志愿填报后要到指定的高考报名点进行确认。五、考试办法考生不参加文化考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一)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9:00—11:30,14:30—15:30,考试时间为3小时30分。请考生提前一天到达我院招生办,查看具体考场安排通知,了解其他相关事宜,并交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二)专业技能测试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海源校区(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文具。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技能测试。(四)专业测试标准: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按该专业的技能测试方案执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值为300分。(五)专业测试组织为保证专业测试顺利开展,学院以招生办为主,成立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对口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并组织专业教师,成立专业测试考评组,具体负责专业技能测试方案的制定,考生接待、考场安排、技能测试素材准备和技能测试评审工作。为保证专业测试的公开、公平、公正,技能测试将进行全程录像。(六)专业测试成绩公布:专业测试成绩经评审后于4月28日后在学院招生网(www.ynkexin.cn)上公示7天。(七)报名费:130元。六、录取办法(一)录取原则:1.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自愿放弃录取者,缺额顺延递补。(二)录取公示:对已录取的考生,我院5月10日前将在学院网(http://www.ynkexin.cn)进行公示;5月11日以后将在云南招考频道(www.ynzs.cn)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三校生”普通高校招生和录取。(三)录取通知: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及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能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七、新生入学与待遇(一)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三)新生入学后,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四)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进校后不允许转换专业。(五)学院根据国家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申报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六)凡通过我院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秋季统考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八、纪律监督对口招生工作由学院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九、联系方式学院办公室电话:0871—65010403(传真)招生就业处电话:0871—65015065 65015968学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海源校区 邮 编:650106网 址:http://www.ynkexin.cn十、其他本章程由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