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我校2014年度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在雨花校区召开,标志着我校专项整改工作正式启动。校党委书记陈鲁雁,校长彭金辉,副校长和少英、王德强、张桥贵、王四代,校纪委书记卢培义,副校长李炳泽,校党委委员李光明,校长助理李彦萍出席会议。
张桥贵副校长首先传达云南省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3月27日,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召开会议,对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损害群众利益涉及的四个方面情况进行通报。纪委书记卢培义对我校专项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要求,坚决整治影响和制约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消除影响学校和谐稳定的隐患,切实保障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目标明确。专项整治工作既要严肃认真,又要一切从实际出发,重在讲求实效,必须做到与教育系统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相结合,与学校的专项整改工作相结合,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相结合。三是认真整改。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在自查、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全面梳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细化改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不力的部门,给予严肃查处。四是建章立制。要标本兼治,在集中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修订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相关部门的科级干部参加会议。